男主回家时黑着脸。我正讲电话,赶紧挂掉。忙中有错,没挂稳,所以对方应该还是听见了男主骂我:“叫你别去我律所的。你去g什麽!”
我委屈道:“可是,夫妻本为一t。我关心你,偶尔去拜访一次,也不见得就怎样打扰了啊!”
他借题发挥:“夫妻?你都不能生育,还跑出去约会杀人魔让全世界都知道了!”
哦,对原主那次,他指责的版本则是:村,无知,生完孩子後身材走样,挥霍无度,在公共场合撒泼大闹……
啧啧!男主这张嘴!
我一滴眼泪都没挤出来,就是声音带了哭腔:“可是,那天也是你打我,我才跑出去,被伤得太重失去生育能力……”
系统呛咳。
我也差点笑场。
这时候,男主真不愧是男主,他憋出了本场最渣金句:“你又没证据!”
哇哦,我应该给他鼓掌吗?神一样的队友!
一周之後我如约把食物送到律所分给大家。不过小野猫最喜欢的秋刀鱼呢,那个厨房不做。我说是我自己的手艺,你别嫌弃。她那表情顿时“哇不会有毒吧”,“可是看起来很美味的样子”,“别人都开吃了就我不吃会不会很奇怪”,“可是吃情敌做的料理好没骨气啊”,“话说她为什麽单单给我亲手做啊”——就各种心事活生生纠结在一起,喜怒形於se,真真的妙人儿!事後想起来都乐得我抱着枕头在床上翻滚了几周。跪在地上的文贵斗胆抬头看我。我脚往他脸上一蹬:“大胆!”
他老实了。
对了,这时候男主已经按照原剧情,搬出去住了。七年之痒。原主当时哭着闹着不依不饶挖地三尺要把人找出来。我则好走不送。为什麽要挽留呢?漂亮的大房子自己住着不香吗?咦!或许倒是该打包个猫粮托他带去,作为人家收留垃圾的谢礼。
至於男主提出要离婚。行,好聚好散,果汁分我一半——我是说,一半的财产分来。毕竟夫妻也算合伙人,拆伙时分一半也是合理的吧。
男主不同意。
那也行。咱就耗着呗。
男主停了我的生活费。正好这时候我因为过於伤心,连美食协会的日常工作都维持不下去了,只能停职休养。而切乐夫妻因为宗教信仰,不赞成我离婚,所以不提供我财务支持。我是没懂这对夫妻的脑回路啦,但总之我就理所当然的陷入了穷困中。
原主当时为了养活自己、还有她的孩子们,变卖她那点可怜的私有品,以至於出庭时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孩子们还是熬不住穷、投奔了生父,并且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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