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确实挺尴尬的。
“咱们去干嘛?”出了男生宿舍楼,林芸道。
“先去吃饭,然后再去买个笔记本电脑,码字要用。”韩风想了想,然后道。
“那就走吧,我早就饿了。”林芸拉着他的胳膊开心道。
晚上八点多,韩风先是把林芸送回了宿舍。在宿舍楼下,两人清楚的看到312宿舍里正亮着灯,估计是有新舍友到了。
看到这里,林芸的眼睛一亮。然后跟韩风说了声,就连忙跑了进去。
看着她消失的背影,韩风摇头失笑。随后也转身提着自己新到手的电脑,向自己的宿舍走去。
回到宿舍之后,他发现李新华并没有在里面,不知道去哪了。
不过,韩风也没有在意,他现在最主要的,还是要试一试自己这新到手的电脑。
把笔记本放到桌子上,韩风坐到床上。然后又把网卡插了进去。这台电脑花了他足足一万多大洋,本来韩风也没准备买这么贵的,但没办法,谁让他去了之后,一眼就瞧中了呢。
这台电脑虽然是06年的产物,但它的外观还有设计,却非常的超前。
至于超前到什么地步呢,这么说吧,这台电脑的外观让重生回来的韩风都有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要知道,他可是从19年回来的。
网卡插上后,韩风打开了笔记本电脑。他先是试了试手感,让他非常满意。之后他又连上了网,准备看一看网速怎么样。
测试的结果让他非常满意,虽然无线网卡的网速有时不稳定,但这对于韩风来说并不是问题。
反正他又不用它打游戏,只是码个字还有上一下网站,这网速完全是绰绰有余了。
既然这两方面让韩风都很满意,那他也就不在这纠结电脑的配置问题了。
“吱吱吱!”
登录上qq,提示音突然响了起来。韩风用鼠标点开来一看,竟然是他的一个读者给他发的消息,时间时三个小时前。
烟灰缸里的寂寞:“疯大,在吗?”
韩风对这个人有很深的印象,因为他就是《升仙》打赏榜的第一名,之前韩风还专门为他加更过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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