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不满意地耷拉下嘴角,看见镜子中浑身棱角锐利无比的自己,方才那不适的感觉才终于趋于平和。
很烦。她真的很讨厌自己笑起来的样子。
辛楠低头一颗颗解开自己身上的毛衣纽扣,褪去毛衣后用衣架小心挂进柜子时,看见上面紫色标签上的花体,目光里夹杂着几分不屑,仿佛刚刚在校门口低头时露出的羞态都是一场骗局。
紫标的Ralph
Lauren。
她之前就打开手机软件一顿查询,发现他赔的那几件针织毛衣如果卖掉至少能换六万,是她同时给好几个学生补习一年才能赚到的钱。
像是嫖资。她自己都觉得自己贱得像是被老天扇了一巴掌。
忍不住自嘲——辛楠,你到底还是走上了这条路。
明明你过去还觉得,美貌是你最不值得一提的筹码。
她从小洞察力就比普通小孩强,六岁的时候她就依靠着察言观色总结出哪些亲戚不喜欢她,之后除了过年团聚的必要场合都老死不相往来。
很多人都说,辛楠你真是敏锐。
她的确敏锐,敏锐到即便第一次见面魏寅对她言辞不善,她也依旧能清晰捕捉他眼底的几分兴致,只是那时的她不敢赌这份兴致到底能勾几分魂,也不屑与用自己尚且年轻漂亮的这张牌去引诱一个大自己十几岁的人。
她一开始对魏寅确实存在非常复杂的感情。
一方面是无法忘怀十七岁时他在北京雨夜里递给她的那把伞;一方面又认为他是个年少风流成性的富二代,现在年纪见涨了来跟她个还未出入社会的大学生摆架子,凭什么。
是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呢?
或许第一次是在那家高级酒店,她第一次站在了自己以前从未占有过的高度,发觉芸芸众生不过如此,所有人都像是被拆解的笔画般渺小。她终于明白整个世界都匍匐在脚下的快慰,这个世界好残忍。
辛楠承认她动摇了,她输给了那个爱和自己谈论媚俗言情小说的高中同桌,发现其实自己也从骨子里就刻奇。
原来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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